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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小火电关停工作实施政策的通知
摘    要:赣府厅发[2008]18号 2008年3月31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小火电关停工作实施政策》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 键 词:人民政府  优惠政策  企业员工  小火电机组  再就业  贯彻执行  发电量  江西省  实施政策  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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