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失致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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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志高,王睿.医疗过失致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探讨[J].中国法学,19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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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志高 王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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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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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者认为,确定医方因医疗过失致病员人身损害的民事责任,应当以《民法通则》为依据,就民事责任四个构成要件加以考察,在民事诉讼中按照侵权之诉处理,并可以采取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在民事诉讼中只是一项书证,并不具有当然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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