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各级领导班子,平谷区委在干部能"下"能"出"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拓宽了领导干部能"下"能"出"的渠道,营造了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环境。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免职制度。平谷区委在坚持领导干部退休制度的前提下,为实现干部队伍"四化",特别是年轻化,实行了领导干部免职制度。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在配备领导班子时,明确了2004年底达到退休年龄的处级领导干部实行离岗休息,这样就有36名处级领导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同时明确了处级领导干部最高任职年限,即按照机构改革有关政策要求,处级领导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按照这一要求,全区有70名到达这一年龄界限的任实职的领导干部全部改任非领导职务。二是加大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调整力度。近三年来,平谷区委根据《不胜任现职干部认定标准与调整办法》,对群众公论差、民主测评群众不满意率超过三分之一、组织认定为不称职的11名干部作了免职处理。通过这两种办法,使117名领导干部调整下来,促进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和知识化,提高了整体素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平谷区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特别注意维护领导干部的择业权利、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近年来,先后批准八名处级领导干部主动辞去领导职务,"下海"寻求新的发展。此外,还有两名处级干部因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存在问题,不能很好地履行自身职责,长期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不团结,自己感到继续担任领导干部困难较多,自愿辞去了领导职务,由组织安排了适宜工作。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拓宽了领导干部"下"和"出"的渠道,为使软班子向强班子转化创造了条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降职制度。在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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