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社会转型时期,我国出现了一大批下岗职工和低收入群体,他们处于弱势状态,生活困难,目前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虽然,“弱势群体”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现象,但是如果我们的各级党政部门和领导干部不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必将会影响社会稳定,延缓改革开放的进程,阻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头脑清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热情地关心、扶持和保护“弱势群体”。这既是社会主义本质(消除贫困)的需要,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客观要求,更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与要求。那么,“弱势群体”究竟包含哪些人?我们当如何去看待这一社会问题?我们作了哪些工作?哪些方面尚需完善和努力……为此,我们走访了省民政厅、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省就业局等相关部门,部分专家学者和一些市、区、县、企业,并归类分述于后,力求对关心“弱势群体”工作起到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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