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轻罪不起诉后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
引用本文:李冠豪,李密.轻罪不起诉后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J].人民检察,2023(20):82-83.
作者姓名:李冠豪  李密
作者单位:1.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正>落实好轻罪不起诉后的非刑罚法律责任,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是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但是,实践中仍存在行刑衔接机制不顺畅、处罚不平衡等问题,有损执法司法公信力。对此,应从完善立法、强化监督、加强协作、健全平台、明确职责等方面予以解决。一、轻罪不起诉后行刑反向衔接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检察意见的相关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3款明确规定,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