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刑事诉讼模糊性法律语言的理性审视与使用
作者姓名:匡旭东  刘新群
作者单位: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办公室
摘    要:<正>法律以语言为生命,这不仅是因为语言是法律存在的形式,还是法律精神的体现,法律的诸多功能只有借助语言的呈现,才能有效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以维持社会生活的秩序性和稳定性。一、刑事诉讼中模糊性法律语言的具体表现和弊端法律条文,由法律的性质决定了其语言特点,不要求艺术性,不追求生动形象,而要求确定、准确和简明。为满足这种法律确定性的体系化需求,保证法律语言的准确性是制定规范文本的主要标准之一。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