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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事诉讼中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和完善
作者姓名:徐炳煊
作者单位:延边大学法学院,吉林,延边,133002
摘    要:一、完善法官释明权制度的价值取向(一)完善法官释明权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其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这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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