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舞厅卫生违法行为处罚的探讨 |
| |
作者姓名: | 俞幼达 |
| |
作者单位: | 浙江省余姚市卫生防疫站 |
| |
摘 要: |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作为消遗娱乐场所的舞厅,如雨后春笋般相继开办,由此,也给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从目前情况看,为数不少的舞厅或多或少的存在着违反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行为。如茶具不消毒、服务人员不按时体检,未设立专用的水果、糕点等食品制售间等等。按理,对这些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应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以严肃卫生执法。但是《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某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理,以致有时只能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