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中国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法律制度:现状、缺陷与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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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泽伟. 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中国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法律制度:现状、缺陷与重构[J]. 法学杂志, 2016, 0(1): 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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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泽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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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湖北武汉 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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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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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国际法上一种国际合作的新型态,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有助于推进中国与中亚国家间的能源运输通道建设、维护能源运输通道的安全、增强中国与中亚国家间的区域能源合作.目前中国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法律制度以双边和区域合作法律制度为主,较少涉及多边合作的法律制度.中国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法律制度的重构,需要完善双边合作法律制度、强化区域合作法律制度、重视多边合作法律制度以及创立新的国际合作法律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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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丝绸之路经济带” 中国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 法律制度 |
Situation,Defect and Improvement of Legal System of Energy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and Central Asia States:form 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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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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