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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法学教学方式的尝试——以民事诉讼技能的训练为例
引用本文:曲烁.实践性法学教学方式的尝试——以民事诉讼技能的训练为例[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3(2):115-118.
作者姓名:曲烁
作者单位: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吉林长春130117
摘    要:我国高校的法学实践性教学中,形成了多种形式的教学方式,其中包括模拟法庭式、法律诊所式、案例教学式等。在民事诉讼实践技能培训中,采用真实、详细的案例,由教师分配角色,学生扮演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由教师或邀请法院的人员履行法院职能,完全将办案的过程交与学生自己掌握,教师提供具体的案例并对学生在诉讼活动中的各个过程进行指导和点评。

关 键 词:实践教学  教学方式  诉讼技能  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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