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积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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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海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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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春王海云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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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2月24日,我以政协委员的身份,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平市委员会第三届五次会议上,以《建议成立一个党政信访部门与执法机关及律师的联络纲系》为题,提出一条提案,是基于近几年来,群众结队上访,造成社会不安,劳民伤财,社会矛盾激化的现实,结合我办的大量的这类案件(多数是免费收案)而提出的。之前也曾以“要学大禹治水”为题在报刊上发表文章,介绍我在这方面的工作心得.当群众的上访问题得到解决后,一种喜悦感会油然而生然而,近期有一桩案件,倒使我忧虑难消。这件事发生在长春市宽城区奋进乡新月村开发小区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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