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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格权立法:体系、边界和保护
作者姓名:张新宝
作者单位:中国法学杂志社
摘    要:一、人格权体系之梳理:从我国现行法律文件出发就我国目前已颁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而言,涉及人格权的法律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1.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5章"民事权利"专设"人身权"一节。在我国,有关人格权的规定最早见诸《民法通则》。其第5章"民事权利"分别规定了四种主要的民事权利:第1节为财产所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第2节为债权;第3节为知识产权;第4节为人身权。《民法通则》第5章第4节虽然名为人身权,实则并无关于身份权的内容,而是仅规定了人格权,①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婚姻自主权。这样的立法例为世界人格权立法

关 键 词:人格权法  民事权利  人格权立法  民法通则  侵权责任法  基本权利  司法解释  名誉权  人身权  人格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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