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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债法总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引用本文:柳经纬.设立债法总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J].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4(2).
作者姓名:柳经纬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 教授
摘    要:由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组织了部分教师和研究生对“草案”进行了讨论,形成了70余万字的《民法典草案修改意见稿》,并已将该“修改意见稿”送交有关机关及部分兄弟院校参阅。本刊从中选出部分文章予以发表,以供立法机关和学界同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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