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國務院十月十一日發佈(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強調改善中國的投資環境,更好地吸收外商投資,引進先進技術,以提高產品質量,擴大出口創匯,發展國民經濟。 從發佈之日起施行的國務院這個《規定》共二十二條,全文如下: 第一條 為了改善投資環境,更好地吸收外商投資,引進先進技術,提高產品質量,擴大出口創匯,發展國民經濟,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國家鼓勵外國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舉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 國家對下列外商投資企業給予特別優惠: 一、產品主要用於出口,年度外匯總收入額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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