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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抽纱公司上海进出口公司诉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
摘    要:原告:中国抽纱公司上海进出口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西藏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邹智慧,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徐娟芳,上海市四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晓钧,中国抽纱公司上海进出口公司干部。 被告: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福州路567号。 法定代表人:诸清,该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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