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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谈话应提高“四力”
引用本文:杨全平,夏国中.审理谈话应提高“四力”[J].中国监察,2007(18).
作者姓名:杨全平  夏国中
作者单位:江苏省溧阳市纪委,江苏省溧阳市纪委
摘    要:审理谈话是当面听取违纪者意见,核实其错误事实,进行针对性纪律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笔者认为审理谈话要真正体现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审理谈话人必须提高谈话的说服力、亲和力、感染力和人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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