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非一律入刑”是务实纠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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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振威.“醉驾非一律入刑”是务实纠偏[J].人民政坛,2011(6):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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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振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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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5月10日在重庆召开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正确把握危险驾驶罪构成条件,并非醉酒驾驶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对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注意与行政处罚的衔接,防止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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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道路交通安全法 最高人民法院 纠偏 务实 刑事审判工作 行政处罚 构成条件 刑事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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