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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享有看得见的权利——记沈阳何氏眼科医院院长、全国政协委员何伟
引用本文:赵雪.人人享有看得见的权利——记沈阳何氏眼科医院院长、全国政协委员何伟[J].前进论坛,2011(7):45-46.
作者姓名:赵雪
作者单位:农工党中央组织部
摘    要:何伟,2010年加入农工党,现为农工党中央科技工作委员会委员。1995年,作为中国首批公派出国留学的眼科博士,何伟回国创业,投资兴建了东北首家眼显微外科中心,即沈阳何氏眼科医院的前身。多年来,在“贡献、信赖、共好”这一理念的指引下,何伟带领何氏眼科常年致力于中国的防盲治盲事业,为实现“人人享有看得见的权利”而不懈努力着。

关 键 词:全国政协委员  眼科  何伟  医院  沈阳  权利  院长  公派出国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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