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鉴定人”出庭作证问题论纲——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为基点 |
| |
作者姓名: | 朱晋峰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
| |
基金项目: | 2012年上海市教委重点创新项目(12ZS153) |
| |
摘 要: |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在证据制度中明确,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但是其对出庭作证的范围、不出庭作证的后果、出庭鉴定人的保护等的规定都有一定不足。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新刑诉法对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的规定更加完善,更具操作性。
|
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作证范围 不出庭后果 鉴定人保护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