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关怀是法律的本有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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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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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经贸法学院,中国,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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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制定法律、实施法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法律的人文关怀品质是人们认同和希望法治的重要因素。对社会中个体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尊重个体的人格尊严,体现人性化的关怀品质,是现代法律的本有属性和法治理念的重要内涵。法治的精神就是人文关怀精神,法律的人文关怀是法律对人自身命运与价值的高度关注与关怀。法律人文关怀的内容包括对社会个体物质生存、生活和精神生存、生活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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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 法治 人文关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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