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不再有“白条”——信阳市浉河区法院执行工作二三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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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执行难"虽不至"难于上青天",却亦让法院困挠,令社会关注了多年。1999年是人民法院的执行年。对此,信阳市浉河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支持法院搞好执行工作。区法院在人大的监督下,克服重重困难,加大执行力度,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1986年,原信阳市(现浉河区)五星乡马鞍村开挖鱼塘时,请个体户王玉德用他的推土机开挖鱼塘15亩,马鞍村为此欠下王玉德部分工程款2100元。王玉德在多年催要无果的情况下,于1994年将马鞍村起诉到信阳市(现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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