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斡旋受贿行为的司法认定
引用本文:贾文国.斡旋受贿行为的司法认定[J].法制与社会,2014(26).
作者姓名:贾文国
作者单位:密云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斡旋受贿是侵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的一种犯罪行为,是受贿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和补充。斡旋受贿在认定以及诸多方面的边缘都有不清晰之处,只有与其他犯罪行为较为明确地区分,才更有利于使同类案件得到公平的处理。因此,斡旋受贿行为需要予以全面认定。

关 键 词:斡旋受贿  司法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