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的若干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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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博 吴国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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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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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生科技创新计划,基金号:HEUCFS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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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主体范围,但该条款仅就"消费者"的行为作了界定,却未明确其概念和主体资格;因此,准确解读"消费者"内涵、明确其主体资格、划定其范围界限对于正确适用该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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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条 主体范围 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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