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盗窃案中看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从犯认定 |
| |
作者姓名: | 马爽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 |
| |
摘 要: | 我国刑法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这里的起辅助作用的含义并不等同于是帮助作用。辅助指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而言,而帮助指共同犯罪中的分工而言。辅助指地位相对不重要,而起帮助作用的共犯并不意味地位次要,故辅助应当包含于帮助含义之中,其外延小于帮助的外延。而判断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是否是从犯,要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其行为与犯罪结果联系的紧密程度来综合分析。
|
关 键 词: | 从犯 辅助作用 共同犯罪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