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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对“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完善
作者姓名:苏丽学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摘    要: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社会分工的细化以及复杂化,一方面传统的鉴定制度已经无法满足部分类型纠纷的解决,另一方面法官也需要专业知识来辅佐其在审判中认清事实。因此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然而条文除了原则性的规定外,对其具体的意见效力、资格等并未明确。本文试图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分析其制度归属和职能,并对提出具体相关的完善建议。

关 键 词:专家辅助人  诉讼地位  意见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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