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权利的保障建立在权利的细分基础上。农民新市民权利的保障依赖于对农民新市民权利的范畴和内涵进行深入研究,尤其要对市民权利进行一致的界定。农民新市民权利是一项综合性权利,需要明确其范畴和内涵,综合多各部门法规范来进行规范和调整,实现综合性的保障。农民新市民权利的保障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对权利的立法确认,第二层次是对权利救济的保障,同时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保护+救济"二者并重的权利保障模式,一改目前重视权利确认,忽视有效救济的权利保障模式。农民新市民权利的保障是城镇化进程中的课题,需要回归到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中,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实现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规划中寻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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