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警察证人资格的理论辨析
作者姓名:万 喆
作者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摘    要:警察作为公诉方阵营的一员,同检察官是利益共同体。在大陆法系国家,接纳警察作为证人是一个不断吸收、借鉴、取舍的过程。大陆法系国家通过证人优先原则肯定了警察的证人资格。直接言词原则不是承认警察证人资格的充分条件。赋予警察证人资格的重要原因在于:首先,这类警察符合证人的内涵,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次,从诉讼构造上看,警察充当证人身份对控辩双方都有利。再次,警察证人资格的确立有利于完善证据制度,使侦查行为以其应然的方式接受司法审查。

关 键 词:证人  警察证人  直接言词原则  证人优先原则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