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各国死刑概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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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秉志,赫兴旺.现代各国死刑概览[J].河北法学,19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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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秉志 赫兴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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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赵秉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赫兴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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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死刑,作为最古老且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在18世纪以前,很少有人对之提出非议.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社会文明的发展,到十八世纪,一些有识之士开始认识到死刑所固有的残酷性特征.1764年,意大利刑法学者贝卡里亚以社会契约论为理论支柱,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立场出发,在其名著《论犯罪与刑罚》中,首次对死刑提出非难,倡导废除或限制死刑的适用,从而激发了死刑废止论的诞生和迅速崛起,一些国家也在刑事立法实践中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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