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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财产犯罪未遂的定罪处罚
作者姓名:薛进展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
摘    要:根据《刑法》总则的未遂规定和分则的数额规定,对以数额较大财物为对象的未遂不以犯罪论,对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对象的未遂应当以犯罪论。对其处罚可以比照同等数额情况下的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与财产犯罪未遂相关的既遂与未遂并存的定罪处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既遂吸收未遂或者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处理。

关 键 词:未遂定罪处罚的障碍  未遂的定罪处罚  既遂与未遂的定罪处罚  财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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