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了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并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客观形势,中共中央建议对1978年宪法“作比较系统的修改”.作为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彭真直接主持宪法修改起草工作.他在研究比较了以往三部宪法后提出,修宪应当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关于修宪的原则,彭真提出:一是要从中国实际出发;二是宪法只能写现在能够定下来的、最根本的、最需要的东西;三是先考虑内容,再仔细斟酌文字.他强调,宪法是大家制定,大家修改,大家遵守,因此要充分发扬民主.从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决定成立修宪委员会到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新宪法,修宪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也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其间宪法草案还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在彭真主持下,修宪委员会及其工作班子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努力把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和智慧结合起来,为新时期的建设与改革、民主与法制的推进,完成了一项具有奠基意义的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