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几年来,浙江省许多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在同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人大代表对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工作进行评议,有的市、县(区)还组织开展了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的试点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新年伊始,省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去年全省88个市、县(区)组织开展公安司法机关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把组织开展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工作和人大代表评议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就开展两项评议工作向省委提出了报告。省委向全省各地转发了这个报告,充分肯定"组织开展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试点和人民代表评议行政执法机关工作,是加强人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工作监督,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有益探索,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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