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白金里有金砖”的法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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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军胜,马晋.“脑白金里有金砖”的法律分析[J].人民司法,20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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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军胜 马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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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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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裁判要旨】消费者购买脑白金产品,与商家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其与产品制造商和产品配方的持有人之间并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而是存在其他法律关系。本案三被告均不是脑白金里有金砖活动的广告方和投奖方,消费者提出交付金砖的请求,无法得到支持。在正常的商品交易中,消费者作为买受人,不可能以等值的价款在购得商品的同时,再获得极不等值的金砖,故脑白金里有金砖这句广告语,应理解为是一种有奖销售活动,只有获奖者才能得到金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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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有奖销售 脑白金 合同关系 被告 消费者 上诉人 金砖 广场 原告 合同法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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