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权的反思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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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杰,徐战成.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权的反思与完善[J].法制与社会,20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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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杰 徐战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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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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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检察院的民事抗诉权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认为确有错误,依法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再审的行为。这种制度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仍有诸多不完善之处,本文重在寻找一种恰当的解决机制以使检察院民事抗诉权的行使能有效地实现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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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检察院 民事抗诉权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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