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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迁徙须有房产自由买卖伴行
作者姓名:谢昱航
摘    要:成都市最近出台《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买现居民自由迂徙的意见》,将在2012年实现城乡统一户籍,民众可自由迁徙。城乡居民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随居住地变动而变动。农民可带产权进城,就业、参加社保不以丧失承包地为前提,且不进城同样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

关 键 词:自由  迁徙  买卖  房产  基本公共服务  城乡统一  户口登记  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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