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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人大常委会任命“两院”干部的程序
作者姓名:柳凤才  许啸国
摘    要:所谓程序,是指事情进行的步骤和次序。在法律上,程序是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保证法律实施的有效手段。地方组织法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就要有行使这些职权的程序。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职权。笔者认为两院干部的任命,在程序上应与政府提请人大任命的干部有所区别。从几年的实践看,在任命“两院”干部的程序上应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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