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浅议人大常委会任命“两院”干部的程序
作者姓名:
柳凤才
许啸国
摘 要:
所谓程序,是指事情进行的步骤和次序。在法律上,程序是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保证法律实施的有效手段。地方组织法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就要有行使这些职权的程序。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职权。笔者认为两院干部的任命,在程序上应与政府提请人大任命的干部有所区别。从几年的实践看,在任命“两院”干部的程序上应做到: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