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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不宜评判法官庭审情况
作者姓名:倪红钢
摘    要:为加强人大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某地出台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办法,庭审结束后由旁听的人大代表对庭审情况按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作出评价。还有的地方组织人大代表开展类似评选“优秀法官”“优秀检察官”的活动。那么,人大代表评判法官庭审情况是否妥当呢?笔者认为,人大代表可以评判法官庭审情况,当然,上述做法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关 键 词:人大代表  庭审  法官  审判工作  地方组织  检察官  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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