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街施行普惠社会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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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湛粤.新安街施行普惠社会救助[J].广东民政,2010(1):4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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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湛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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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施行普惠社会救助,覆盖全社区。救助成因类型包括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突发事故、日常救助等;救助对象包括老年人救助、优抚和参战对象救助、残疾人救助、困难归侨救助、低保家庭救助、贫困学生救助、流浪人群救助等;救助政策种类包括深圳市劳务工关爱基金、深圳市劳务工子女关爱基金、宝安区慈善会重大疾病户籍居民救助、宝安区慈善会重大疾病劳务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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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救助 深圳市宝安区 重大疾病 2009年 劳务工 自然灾害 成因类型 突发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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