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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答辩期间,即对案件开庭审理之管见
引用本文:杨迎东.法定答辩期间,即对案件开庭审理之管见[J].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5(3).
作者姓名:杨迎东
摘    要:法定答辩期间,即对案件开庭审理之管见杨迎东司法实践中,常见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时,在被告接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尚未提交答辩状,且未明确表示放弃答辩之前,便通知当事人到庭审理并作出判决的现象。笔者认为,这一行为一方面限制或变相限制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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