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财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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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德明 孙厚权 严雄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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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工学院社会科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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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需要明晰出资人与法人的财产权。这是公司制企业顺利完成制度创新、彻底转换经营机制、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的前提。理论上应讨论清楚。一、两重资本存在的假象股份公司作为法人企业与传统自然人企业相比有两个重要变化: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向社会融资,使企业直接融资制度确立;股票持有者不能从公司直接撤资,使企业法人财产制度形成。正是这两个重大变化,导致人们误认同一资本似乎有两重资本存在:一是股票资本。既然投资者出让货币获持股票,并可将股票作为商品自由交易,就使股票的资本价值成为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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