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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纪委”石昌祥
作者姓名:李准
摘    要:屈指算来,石景祥在榕江县崇义乡干纪检工作已有4个年头。四年前,初来乍到,石昌样就给自己定了一条戒律:不办人情案,不拘私枉法,公正查案,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掉一个“蛀虫”。1996年4月,石昌祥接到县纪委转去普安村群众状告村主任朱某某挪用学校集资款和电站款的举报信。他找到纪检员了解情况,纪检员对他说,此案早已查清楚了。不料几日后,有几个村民找到石昌祥,反映朱的情况。石昌样心想,案件已结,群众为何还来上访?个中必有蹊跷。他再次找到纪检员查明案件处理经过,不得已纪检员才讲出实情,此案还没有查过,是个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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