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165号
摘    要:《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3月31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3日起施行。

关 键 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常驻代表机构  航空运输企业  审批管理  会议通  外国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