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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变革视野下的刑事处罚早期化——走向“实害危险二元立法例”
作者姓名:唐旭东  陈小炜
作者单位: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摘    要:刑事处罚早期化总体上应当予以肯定,作为我国传统刑法的重要补充,其机理可以通过风险诱导说和法律局限理论得到说明。主张将我国《刑法》第十三条中的危害替换成实际损害或者危险,倡导谦抑的法益保护早期化原则。在提出刑事处罚早期化总体思路的基础上,认为危险犯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并提出了设立过失环境危险犯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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