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的理念与基点
作者姓名:高其才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乡治’体系变迁中的村规民约实施机制与困境应对研究”(项目编号:19CFX014)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保障村民自治、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激发农村活力等方面产生了积极效果,但实施中也出现乡—村关系模糊、村务监督薄弱、权利救济不完善、法律责任缺乏等问题,需要根据村组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修改。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应以健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核心,秉持坚持与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理念,坚持村民自治制度,保障村民民主权利;在修改策略方面,要总结实践经验、面对现实问题,体现时代要求、推动乡村发展,深化填补并重、错位领域纠偏,法律协调统一、吸纳良善规范。在修改基点方面,应坚持村民自治本位、突出村民自治主体、善用村民自治资源、拓宽村民自治渠道、促进村民自治深嵌等。

关 键 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修改  理念  基点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