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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资本参与企业剩余分配的机理新探
作者姓名:肖曙光,  朱若鲁
作者单位:[1]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福建泉州362021; [2]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智力资本入股视角下的企业劳资分配研究”(12BJY039);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智力资本参与企业剩余分配的系列基础理论与制度安排研究”(2013811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资助项目(12SKGC-QT01).
摘    要:众多学者从利润贡献、激励角度和产权角度论证了人力资本参与企业剩余分配的理论依据,但人力资本毕竟只是智力资本的一部分,且即使是关于人力资本参与企业剩余分配的理论依据论证也并没有抓住问题的实喷,无法解释利润贡献等因素在传统经济时代就一直客观存在的情况下,物质资本主导并独享企业剩余的传统范式仍被长期奉为经典的事实。本文从经济形态与资本形态的演进关系着手抓住问题实赁,深化了理论依据的论证。本文探究指出,农业经济时代、工业经济时代、知识经济初级和高级阶段分别对应四种不同的主流企业分配范式:农业经济时代——物质资本极端主导的“租佃制”分配范式,工业经济时代——物质资本主导的分配范式,知识经济时代初级阶段——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共同主导的分配范式,知识经济时代高级阶段——智力资本主导的分配范式。新经济形态不但派生了人力资本和智力资本这一新资本形态,而且还使其分享企业剩余的愿望日趋强烈。

关 键 词:智力资本  企业剩余分配  经济形态  资本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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