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释法说理,有效转变执法理念 探索公开示证,切实优化执法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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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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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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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执法理念是执法行为的思想基础,也是各项检察工作推进落实的目标指向和价值追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同志在基层调研时强调,要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同志在今年的全市检察长半年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中,要注重改进监督方式,执法办案要从照搬法条向释法说理延伸。释法说理作为执法办案环节有效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性工作,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都进行了积极探索,检察系统内部各级单位也各自出台了释法说理工作规定,释法说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获得了国内外各界的一致好评。然而,在实践中问题也随之而来,因当前已出台的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在实际工作中很多问题亟待统一规范和解决。现实的需要和理论、实践的缺位,使公开示证制度探索作为契合释法说理工作制度本质内涵,对工作新方式有益延伸迫切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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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执法理念 执法效果 释法说理 公开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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