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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客观行为解析
作者姓名:
徐全兵
王珠峰
黄滨
作者单位:
1.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2. 山东省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办公室
3. 山东省青岛市铁路运输检察院办公室
摘 要: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司法实践中,本罪的法律适用还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对本罪客观行为特征的认定存在较大的分歧.笔者拟结合工作实际,对本罪客观行为特征的认定作初步的分析,以期裨益于司法实践.
关 键 词: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客观行为
解析
行政执法人员
司法实践
行为特征
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
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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