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权益、保护与责任
摘    要:身体健康就不能获得扶养费赔偿吗? 问:我家在农村,我儿子2007年4月在重庆因车祸死亡。在协商赔偿费时,肇事方要求我老两口出具劳动部门作出的“已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否则就不愿偿付我老两口的扶养费。我和妻子虽然都六十几岁了,但身体健康,能走路能干不重的活,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是办不到的。我身体健康就不能获得扶养费赔偿吗?

关 键 词:权益  责任  保护  身体健康  劳动能力  扶养费  赔偿费  劳动部门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