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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本职工作岗位上受伤是否工伤
作者姓名:余军
作者单位:《工友》维权律师团律师
摘    要:案情回放:2006年3月,刘某应聘到一家企业从事操作工。今年4月20日,刘某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任务,就擅自到另外一个车间,在征得正在操作的职工同意下,试做其他工序。因不懂操作规程,导致作业中产品飞出砸伤了自己的左眼。事后,刘某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关 键 词:工伤认定  工作岗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受伤  操作规程  操作工  案情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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