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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作者单位: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摘    要:甬人社发[2014]209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建设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及实施细则出台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总体贯彻执行情况良好。为进一步做好政策落实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央企、行业统筹单位、省部属在

关 键 词:人社  人力资源  央企  建设管理部门  资格审查  贴息政策  实施细则  财政部门  申报过程  申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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