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两大法系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之比较与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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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云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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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地质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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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科学研究专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重大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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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西方两大法系均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其国内存在的环境侵权问题。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我国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应当突破传统诉讼理论,拓宽原告资格;把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设置诉讼前置程序和保证金制度;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和诉讼激励机制。这对解决当前国内环境行政侵权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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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两大法系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公民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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